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加快建设国家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6个区域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和20个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以下分别简称国家技术中心、区域技术中心和区域处置中心),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该方案明确,到2025年,通过国家技术中心、6个区域技术中心和20个区域处置中心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利用处置技术研发能力以及管理决策技术支撑能力,为全国危险废物特别是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提供托底保障与引领示范。
其中,国家技术中心要围绕打造创新型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和管理技术支持平台,加强科研用房、科研设施和实验仪器装备等保障进行建设,为国家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提供综合性科技支撑,同时为华北区域提供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
区域技术中心要围绕打造区域个性化科技创新平台和高水平政策研究智库进行建设,是国家技术中心功能的延伸与补充。按照区域统筹原则,建设东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等6个各具特色、互为补充的区域技术中心,重点服务所在区域地方政府和企业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利用处置技术需求,为国家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与技术创新提供区域性有力支撑。
20个区域处置中心是针对环境风险大以及当前处理技术不成熟、处置成本高,单独依靠市场机制和地方现有能力难以处置的特殊类别危险废物而建设的,强化环境基础设施保障,有效补齐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短板,进一步优化相关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需求与能力布局匹配情况,发挥特殊类别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托底保障和高水平利用处置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水平。其中,建设保障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和西北等区域包括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处置在内的7个综合性区域处置中心,建设保障相关区域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处置的13个重点类别区域处置中心。 (刘良伟) |